搜索內容
文章來源 : 廣東優科檢測 發表時間:2023-02-17 瀏覽數量:
為了測試電子電器產品在工作的時候的穩定性,當部件或零件在故障或過載情況下,可能達到過高的溫度或點燃它們附近的零件,利用模擬技術評定其著火危險性。
灼熱絲測試適用于電工設備及其組件和零部件,還適用于固體絕緣材料或其他固體可燃性材料。如:開關外殼、繼電器、插座等。
GB/T5169.10-2017/IEC60695-2-10:2013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 10 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灼熱絲裝置和通用試驗方法》
GB/T5169.11-2017/IEC 60695-2-11:2014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 11 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
GB/T 5169.12-2013/IEC 60695-2-12:2010+A1:2014 《著火危險試驗 第 2-12 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材料的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試驗方法》
GB/T5169.13-2013/IEC 60695-2-13:2014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 13 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材料的灼熱絲起燃溫度(GWIT)試驗方法》
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
為了GWFI——glow-wire flammability index
用標準化試驗方法測得的受試材料在滿足以下情況時的最高溫度:
a) 不起燃,或如果起燃,在一開灼熱絲后30 s內熄滅且未全部燒盡;
b) 如有熔融滴落物,其不會引燃包裝絹紙。
灼熱絲起燃性溫度(GWIT)
GWIT——glow-wire ignition temperature
比用標準化試驗方法測得的受試材料在滿足以下情況時的最高測試溫度高25K(或30K)的溫度:
a)不起燃
b)如果任何一次火焰的持續或連續燃燒時間不超過5 s,且試樣沒有被全部燒盡。
起燃 ignition
持續時間超過5s的燃燒
材料測試樣品尺寸要求
試驗樣品可采用幾種方式制成:壓塑,注塑或澆注,或從板材等有足夠大平面的成品部件上切割而成。
平面部分的尺寸應為:長:≥60mm;寬(夾具內側):≥60mm。
可燃性通常隨受試材料的厚度而改變:首先厚度0.75mm±0.1mm、1.5mm±0.1或3.0mm±0.2mm。
根據本試驗的要求評定可燃性通常需要一組數量為10個的試驗樣品。
成品測試尺寸要求
并不是所有的成品和制件都能拿來做灼熱絲試驗,如小部件。
部件在一個直接為15mm的圓內能夠完全展開每個表面,或表面的某些部分展開直接為15mm的圓之外,但是任何部分都不適合放置一個直徑為8mm的圓。
注:當檢查表面時,忽略表面上的突出部分和最大面積直徑不大于2mm的孔。
如果可能,試驗樣品應該是一個完整的成品。
如果試驗不能在完整的成品上進行,或除非有關規范另有規定,則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在需要檢驗的部件中切下一塊;
b)在完整的成品上開一小孔使其與灼熱絲接觸;
c)從完整的成品中取出需要檢驗的部件,進行單獨試驗。
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判定
如果試驗樣品沒有起燃或者滿足下面兩個條件,則認為經受住了本試驗:
a)如果試驗樣品的火焰或灼熱在移開灼熱絲之后的30s內熄滅,和;
b)包裝絹紙沒有起燃。
應按下述方式記錄GWFI:例如,對3mm厚的試驗樣品,試驗溫度為850℃,則記錄為:GWFI:850/3.0
如果不滿足上述兩個條件或者兩個條件之一,則需要選一個較低的試驗溫度,用一個新試驗樣品重復試驗。
灼熱絲起燃性溫度(GWIT)判定
應確定施加灼熱絲期間試驗樣品的起燃溫度。將比連續三次試驗均未引起試驗樣品起燃的灼熱絲頂部最高溫度高25K(900℃~960℃之間高30K)的試驗溫度記錄為GWIT。
應按下述方式記錄GWIT:例如,對3.0mm厚的試驗樣品,沒有造成起燃的最高試驗溫度為825℃,則記錄為:GWIT:850/3.0。
1. 前期咨詢:提供需委托檢測項目、測試條件或測試標準;
2. 評估報價:根據檢測要求、樣品規格及參數評估報價;
3. 填寫委托書:向優科發起檢測申請,填寫委托書(會有專人指導填寫);
4. 付款及提供樣品資料:按照協定報價支付費用,按要求提供足夠數量的樣品及產品資料;
5. 安排檢測:按委托要求對產品進行檢測;
6. 出具報告:依據檢測數據出具cnas檢測報告,將報告、發票及樣品回寄客戶。
獲取報價
*公司名稱
*您的姓名
*您的手機
*您的需求
為了您的權益,您的信息將被嚴格保密
如果您對我司的產品或服務有任何意見或者建議,您可以通過這個渠道給予我們反饋。您的留言我們會盡快回復!